获奖作品

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

闽质安协〔2018〕21号

 

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

优质工程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风景园林学会、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各设区市风景园林学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省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评审实施细则》(闽建质安协〔2016〕11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省质安协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申报项目经省质安协会审核通过后,由省质安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省风景园林学会联合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共同负责组织2017年度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凡会员单位在我省行政区划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园林景观工程,符合“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评选申报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工程竣工满一年且不满两年的工程项目,即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1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评审办法》及附件4“申报资料总目录表”中对有关申报资料的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同时制作电子文档,按专业工程类别,一并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地学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资料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由各地学会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由各地学会通知申报单位去现场核验的具体时间,其中工程安全措施的完善度作为核验的重点内容,未满8分的,直接评为不推荐工程。经初审推荐的工程项目评选材料应在2018年8月8日前报送至省风景园林学会,由省风景园林学会联合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组织复查和评审,作出“推荐”、“不推荐”的建议,并书面向省质安协会评委会报告复查情况。评委会对经复查组综合评价为“推荐”、“不推荐”的工程进行无记名表决投票,确定最终获选工程。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如无特殊规定,均用A4纸质打印或复印后胶装,其中,“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3(《评审标准》附件5)须另单独附加1份,与复印件一同装订。胶装申报资料时,应在封面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及邮编、办公电话及传真、个人手机及电子邮箱)。申报资料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留底,以备核验。

(二)申报资料涉及的文件报告、证书证明和工程内业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申报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工程现场核验时查看核对原件。

(三)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存储在U盘里,与书面资料一同报送。电子文档分为4部分:

1、申报表。word格式,无需盖章(不得插入图片),文件命名“××工程申报表”;

2、图片资料。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工程图片”,存放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工程彩色数码照片;照片文件为图片格式,命名“序号+图片说明”(序号按资料顺序标注)。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每英寸(PPI),且长不低于2000像素、宽不低于1500像素。

3、PDF文件。PDF格式,与书面申报资料相同的全套电子文档资料。

4、无人机拍摄视频资料。无人机拍摄区域为申报工程的全范围,可附带必要的文字或语音说明,4K画质,时长3-10分钟。

若受地形限制或空中管制的区域可采用其他工具拍摄视频资料,视频内容须含有工程全景画面,并附上无法提供无人机拍摄视频的书面说明材料(该项目工程属于禁飞区域的正式文件通知等证明)。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陈潇     15060662555

固定电话:0591-87820614(传真)    

受理单位:福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许晨莹   13950312687

受理单位:厦门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刘维纲   13606012340

受理单位:泉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陈璇璇   13506096896

受理单位:漳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沈  煌   15959639111

受理单位:莆田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肖建萍   13850221777

受理单位:三明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黄自安   13850867021

受理单位:南平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邱冬梅   18905096118

受理单位:龙岩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刘枝昌   18959096809

受理单位:宁德市风景园林学会

联系人:范文辉   13635213907

受理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风棋   13960893887

 

附件1:《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评审实施细则》(闽建质安协〔2016〕11号)

附件2:创建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工程备案登记表

附件3: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附件4: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目录

附件5:福建省“闽江杯”园林景观优质工程奖评分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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